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 于 我 们
 
      协会概况
      协会章程
      领导致辞
      文化理念
      协会优势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下载资料
 
 
  ——协会服务 > 培训:员工综合素质提升

 
尊敬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您好!

又到09农历年底了,您是否正与领导们为如何更好的给各级员工们派发年终奖金和年终福利而为难呢?
也是否正策划如何在下一年度更好的发挥各级员工们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胜任度,减少流失率,提升管理绩效等呢?
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真的很不容易,要为员工们谋取奖金或福利更是不容易,年底了,如何为各级员工派发年终福利更是不容易,也是最令广大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同仁费心费力还难取得领导和各级员工欢心和好评的事儿。
而现今最为时尚最顺应单位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的,也是最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乐于采用的,各级员工乐于接受的新观念,新做法——“培训是员工最好的福利”。
所以,我们不妨改变或是优化组合一下过往的年终福利派发的做法,趁年底放长假的时间,为那些有发展潜质的基层干部和员工们提供短期(1-2天)的培训福利,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打算回家过春节的同事应当是有相当大的帮助作用,能适时充实他(她)们的节日生活,进行辅助性的心理调节,达到“充电”的目的,有利于稳定员工心态,降低因放长假而导致的员工流失。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劳动咨询网”)
可以非常肯定“培训既是员工最好的福利,也是企业最划算的投资。”
首先,保存时间不一样。钱、物是易耗品,员工消耗完了便不复存在了,“保存期”极为短暂。而培训带给员工的知识就不一样了,知识可以长时间储存在员工的脑海中,是“耐用品”,可供员工本人年复一年反复受用,而且越用越灵活,越用越丰富。
其次,增值能力不一样。尽管钱能生钱(如利息、投资收益),但企业把钱物当作福利发给员工,其数量毕竟是有限的,能有多大增值力?而知识就不同了,它有连续不断的增值力,使企业和员工都受益。
第三,员工感受不一样。发少量的钱和物,员工会认为这是他们应得的“福利”,有的还会抱怨:“怎么只发这么一点点?”员工们对钱物的欲望可能永远都不会满足,“发得越多越好”的心理永远存在;而把“培训”当作“福利”发给他们,他们会觉得企业在培养自己,在重视自己,在使用自己,这是一种全新的满足感,有利于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忠诚度,这是有限的钱物所做不到的。
最后,培训成本并不高。举个例子,给500名员工每人发100元钱作“福利费”,总额为50000元。而50000元去请老师来给员工讲课,可以讲若干课时,足以让500名员工人人都“充电”,把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一个档次。由于请一名老师来讲课时,听课的员工人数可以很多,是“批发”,所以成本就低了。
世界著名企业IBM的高层领导班子曾在本企业作过一个调查,让员工在“有限的钱物”和“培训”这两种“福利待遇”之间选择一种(只能选一种),结果98%的员工选择了后者。其实道理很简单,算一算上述四个方面的账,结论显然就很明了:培训是企业给员工最好的福利,也是企业最好的投资。由于培训会使员工的能力得到提升,在本企业提供的舞台上学有所用,发挥所长,在使企业效益大幅提高的同时,更会使员工个人的收益得到大幅增长;即使员工离开了本企业,他在本企业学到的知识和能力也将使他终生受益,在新的岗位创造财富,这正是他一生中得到的最大的“福利”,也是企业对社会的最好贡献。

明智的企业高层领导愈来清醒地认识到在职培训是本企业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人本投资”,是提高企业“造血功能”的根本途径。

东莞市人才资源开发学会,于辞旧迎新之际,郑重推出专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干部和员工们量身编制的系列【个人综合素质提升训练】课程,我们秉承“做您事业发展路上最值得信赖的成长伙伴,提供简单、高效、经济、实用的培训服务”的服务理念,热情欢迎贵单位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我们的培训课程,共同进步,共谋发展。

推荐培训主题:(也可根据贵单位实际需要开发培训课题)
《不甘落后,要做成功的自己》(职业心态引导)
《职业礼仪》(办公礼仪、社交社仪等)
《职业形象与商务礼仪》
《员工职业化训练》
《有效的沟通技巧》
《基/中层管理干部技能提升训练》
《杰出的基/中层管理干部如何教导员工》
。。。。。。。。。。。。。。。。。。。。。。。。。。。。。。。。

欢迎来人来电咨询细节!
联系人:杨老师13450099477或22021666转608。



商祺!新年进步!




东莞市人力资源开发学会
2010年01月 日
〖 浏览次数:1 〗  〖 推荐给朋友 〗  〖 关闭本页 〗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协会动态  |  行业咨讯  |  协会服务  |  会员展示  |  专家队伍  |  协会论坛  |  后台管理  |
 
版权所有 © 2007-2010 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